已经解决
淳财提〔2022〕335号
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
第135号提案的答复函
楚春朝、方剑国委员:
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县域内高速过境车辆免费或降价的建议》已收悉,提案中反映了县域内高速过境费偏高、高速出行困难的问题,对你们的提案,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,现答复如下:
一、根据《浙江省定价目录》(浙价法〔2018〕2号)的规定,车、船通行费定价部门为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,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”,现行的通行费定价权在省级部门,具体价格需经省政府审查通过,不属于县政府权力事项范围。且现行的高速收费标准是按照一定的计算方式得出的,与公路的技术等级、投资总额、偿还贷款期限、交通量等因素有关,由于千黄高速淳安段桥隧多,投资额大,所以过境费相对较高。
二、千黄高速淳安段的开通,为淳安老百姓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,进一步拉近了山区与市区的距离,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、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。淳安作为浙江省26个加快发展县之一,本级财力有限,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。鉴于淳安现有财力状况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达到高速免费目前还不成熟,待以后年度再作研究。
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分管局长:万海卫 联系电话:65029081
承 办 人:王 强 联系电话:64823954
联系地址: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
淳安县财政局
2022年5月20日
抄送:县府办、县政协提案委 |
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