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财乡〔2022〕309号
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
第132号议案的答复函
毕成代表:
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《关于加快未来社区建设、加大社区经费投入的建议》已收悉。议案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社区经费的投入,对您的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
千岛湖镇作为城关镇,下辖有11个社区,住户有5.5万余户。社区作为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,是完善城市功能,提高城市化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,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。近年来,社区在疫情防控,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也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。
目前,我县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县委办〔2019〕38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县委办〔2012〕21号)等文件规定,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经费由县、乡镇财政分级承担,县财政按人头经费4万元/人/年,工作经费0.4万元/人/年予以补助。2021年县财政拨付社区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567万元,拨付社区党建类经费230万元。从周边县市来看,目前建德市社区经费按照人员经费按照4万元/人/年予以补助,党建经费按照每个社区6万元标准予以补助;桐庐县社区经费按照15万/千户安排予以补助,党建经费按照每个社区8万元标准予以补助。我县社区经费安排上已基本上达到周边县市水平,但由于我县各社区经营性资产较少,可变现能力较弱,维持社区正常运行依然存在一定困难。
考虑到我县社区实际,县财政拟从2022年起进一步调整完善社区经费保障机制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县委办〔2019〕38号)和《中共淳安县委办公室关于深化区域“大党委”制助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县委办〔2018〕48号)文件的相关要求,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承担80%,镇财政承担20%;其他公用经费和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20万元/社区予以保障。
同时,今年我县将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完善,将加大对千岛湖镇的基本财力保障,也将有效缓解千岛湖镇财政压力。另关于未来社区建设等补助,也将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补助。
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分管领导:余德贵 联系电话:64813460
承办人员:王国庆 联系电话:64826205
联系地址: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
淳安县财政局
2022年5月20日
抄送:县人大代表工委、县府办 |
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