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淳产业商务联〔2021〕5号)文件的规定,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对2021年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进行材料形审、专家评审后,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,在审计的基础上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税务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、县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部门联审。现将2021年淳安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,从即日起至 2022年6月9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受理部门: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效能办 联系人:严小平
地 址: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
邮 编:311700
电 话:0571-64812901
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
2022年6月2日
2021年淳安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名单
序号 | 企业名称 |
1 | 淳安富鑫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|
2 | 浙江华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|
3 | 伊淳科技(杭州)有限公司 |
4 | 杭州千岛湖绿瑶食品有限公司 |
5 | 杭州锦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|
6 | 杭州欧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|
7 | 浙江红曲科技有限公司 |
8 | 杭州企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|
9 | 杭州千岛湖永真木业有限公司 |
10 | 淳安县农友茶果专业合作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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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印发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淳产业商务联〔2021〕5号)文件的规定,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对2021年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进行材料形审、专家评审后,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,在审计的基础上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税务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、县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部门联审。现将2021年淳安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,从即日起至 2022年6月9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受理部门: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效能办 联系人:严小平
地 址: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
邮 编:311700
电 话:0571-64812901
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
2022年6月2日
2021年淳安县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名单
序号 | 企业名称 |
1 | 淳安富鑫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|
2 | 浙江华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|
3 | 伊淳科技(杭州)有限公司 |
4 | 杭州千岛湖绿瑶食品有限公司 |
5 | 杭州锦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|
6 | 杭州欧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|
7 | 浙江红曲科技有限公司 |
8 | 杭州企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|
9 | 杭州千岛湖永真木业有限公司 |
10 | 淳安县农友茶果专业合作社 |